為貫徹落實《“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 ,強化綠色製造標杆引領,經申報單位自評價 、第三方評價 、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評估確認及專家論證 、公示等程序 ,現將2021年度綠色製造名單予以公布 。其中 ,綠色工廠662家 、綠色設計產品989種 、綠色工業園區52家 、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107家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綠色製造名單與相關產業政策的銜接 ,發揮以點帶麵示範作用 ,引領本地區製造業綠色轉型 。
二 、列入我部綠色製造名單的單位 ,應於每年4月底前通過公開渠道展示宣傳綠色製造先進技術和典型做法 ,鼓勵按年度發布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報告 。
三 、列入我部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 ,應於2022年3月15日前在“綠色製造公共服務平台”上對綠色製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 ,並於今後每年1月15日前對上一年度、7月15日前對半年度綠色製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更新) ,展示綠色製造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
四 、我部將進一步加強對綠色製造名單的監督管理 ,適時對綠色製造名單單位進行複核 ,完善名單動態管理機製 ,對不再符合綠色製造評價要求的單位予以除名 。對第三方機構的評價工作進行抽查 ,經核實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評價機構 ,一定時間內我部將不再采信其出具的評價報告 。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2年1月15日